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транспорта и другие три ведомства совместно продвигают применение судов на внутреннем водном транспорте с использованием нового источника энергии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简称《方案》),提出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初步实现全场景示范应用,基本建成“两横一纵”航运绿色通道和长三角等船舶电动化先行区,综合形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2030年初步实现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
《方案》要求,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场景牵引、创新突破,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有序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推动内河电动、甲醇动力船舶全场景应用、全链条支撑、高标准发展,激发内河航运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培育交通运输领域消费新增长点,支撑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由探索试点向推广应用
内河航运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绿色低碳转型的重点领域。
推动新能源船舶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制造强国、能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当前,我国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总体规模居世界前列,电动船舶应用水平全球领先。截至2025年,我国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1200余艘。700标箱电动集装箱船“中远海运绿水01”轮、全球最大载电量的万吨级纯电动运输船“葛洲坝”号、万吨级甲醇动力船“创新19”轮等一批高技术内河新能源船舶投入运营。
在运营模式方面,各地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大胆创新,涌现出一批可推广的“好案例、好经验、好模式”。例如湖北、福建探索实践“船电分离”商业模式,发展换电船舶建造运营;山东发挥能源等链主企业优势,打造“造船、航运、港口、贸易”全链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新能源船舶在全国内河船舶中的占比仍然较低,总体还处于由探索试点向规模化示范应用发展的关键时期,还需要在提高经济性、完善支持配套设施、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等方面重点发力,加快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以电池和甲醇动力为重点 打造一批零碳示范航线
今年6月30日,随着首航船“宁远电鹏”轮满载集装箱缓缓驶离浙江嘉兴港独山港区,开往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全国首条海河联运零碳航线开通。根据测算,该航线开通后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4800吨、节约物流成本740余万元。
这是我国内河航运绿色低碳转型的一个缩影。
为充分发挥不同能源的比较优势,《方案》提出,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有序发展的基础上,以电池和甲醇动力为重点,推动多场景分类应用。加快电动船舶在300公里以内、3000载重吨以下的客货运场景应用,鼓励公务船、港作船、游艇等应用电池动力。加大甲醇动力船舶在长运距、大吨级货运场景推广应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氢能等其他能源应用。鼓励船舶应用生物柴油、绿色甲醇等可再生能源。
加快甲醇动力船舶推广应用方面,长江干线重点打造重庆—上海、重庆—宜昌、马鞍山—宁波等集装箱、干散货、滚装零碳示范航线;在重庆、宜昌、武汉、南京等地建设甲醇加注设施。西江航运干线支持打造南宁—广州、梧州—广州等干散货零碳示范航线。
推动电动船舶多场景应用方面,加快建设长三角船舶电动化先行区。重点打造苏州—上海、湖州—上海、湖州—太仓、湖州—嘉兴、杭州—嘉兴、宿迁—连云港、常州—镇江、济宁—徐州—南京、杭州—宁波等集装箱、干散货零碳示范航线,推广应用标准化、系列化船型,推动在京杭运河、宿连运河、长湖申线、湖嘉申线等重点航段协同建设充换电设施。
据介绍,下一步,将在港口或水上服务区等统筹建设一批船舶充换电、甲醇加注设施,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设施,逐步形成“两横一纵两网”零碳水路运输通道。
凝聚产业合力强化全链条支撑
绿色船舶产业链条长、涉及主体多,覆盖船舶建造、能源供给、港口配套、航运服务等多个环节,单靠一方力量难以实现突破。
《方案》提出,加强内河新能源船舶全链条支撑,提升用能供应保障,鼓励创新商业模式,强化制造产业支撑,优化营运管理。
为加快补能设施建设,集约利用岸线资源,《方案》提出,强化甲醇加注与产供储销布局协同,甲醇加注设施建设可选址在港口支持保障岸线或水上服务区;支持在现有水上加油或加气站(趸船)、水上服务区拓展甲醇加注等服务功能,探索打造综合能源补给站点;推动标准化建设岸基充电设施;研究移动充换电方式和燃料乙醇应用;鼓励各地统筹布局建设电动船充换电设施,将电动船舶用能需求纳入电网规划统筹考虑,加快红线外供配电设施建设,加大配电网、风光等分布式能源对船舶充换电设施接入支持。
全链条支撑还体现在多个方面。探索全链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支持发展船电分离、电池银行等新型商业模式,鼓励建立与传统能源挂钩的长期稳定价格机制;制定发布分水域分场景的绿色船型目录,推动模块化、标准化设计,系列化、批量化建造,培育船舶建造及配套产业标杆龙头企业,实现高标准建造;鼓励因地制宜对新能源船舶过闸、靠离泊、装卸等提供支持政策,依法便捷高效提供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营运办证等服务,优化新能源船舶船员培训制度……一项项举措将凝聚起产业协同合力,助推新能源船舶加快发展。
完善技术规范 推动船岸衔接和共享共用
锚定内河新能源船舶高标准发展目标,《方案》提出,完善标准规范,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关键技术攻关。
下一步,将推进出台甲醇燃料加注趸船技术规范和水上加注作业安全规程等标准。持续完善电动船舶技术规范,优化电池容量、型式等技术和检验要求,推动船岸衔接和共享共用。
同时,实施新能源船舶差异化安全管理,构建“设计—建造—运营”监管服务体系。创新船舶检验技术,提升数智化水平。强化船舶建造检验,确保满足技术规范要求。落实新能源船舶检查指南等规定,推进全国新能源船舶运行监测系统研发建设及数据接入。
在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方面,《方案》提出,加快新能源船舶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加快甲醇动力船舶关键部件的研发及验证,研究电池包结构优化、热失控防护等技术;开展超大功率快速充电、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长循环寿命动力电池、电池模组轻量化小型化、氢氨燃料动力和储存系统等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开展高安全性高可靠性直流综合电力系统技术研究。
为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方案》还提出,强化政策支持,用好中央和地方各类资金渠道,加大甲醇、电等新能源船舶建造及补能设施建设运营支持力度,研究实施区域性电动船舶用能支持政策;将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纳入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内容;推动地方优化审批流程和运营管理要求、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先行先试,组织开展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交通强国专项试点,聚焦典型场景先行探索。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地方、企业联动,分别制定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航运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从试点示范到船队成行,我国内河船舶绿色发展已经迈入关键跃升期。一幅江河奔涌,绿舟逐浪的美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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